2008两会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8年1月29日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安发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7年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作为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换届以来,常委会结合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年来,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6部,制定的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和改革创新促进条例,修订的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和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坚持立法创新,突出地方特色。为了加快我市改革创新步伐,促进西安率先发展,常委会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制定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对改革创新责任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等作出具有创新性的规定。这部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将对推进我市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民主立法,提高法规质量。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在修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时,针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征求意见,使修改后的法规体现了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在制定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过程中,认真听取和采纳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使用矛盾比较突出的部门和区县的意见,增强了条例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注重社会立法,促进和谐发展。常委会把加强社会立法,促进和谐西安建设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加大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立法力度,充分发挥地方法规在保护公民权益、健全社会保障、加强社会管理、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如在制定城市集中供热条例时,针对集中供热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中群众反映集中的建设标准、供热价格、设施维护等问题,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既促进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常委会还十分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工作,先后完成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秦岭生态保护条例等12部法律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和上报工作。
二、认真贯彻监督法,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2007年是监督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加强和规范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以义务教育法为重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为了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实现义务教育的普及、提高和均衡发展,从去年四月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对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深入市上有关单位、区县和30所不同类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围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管理体制、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个重点方面进行检查。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市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此十分重视,制定措施、积极整改并向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了报告。 常委会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注意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关委员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残疾人保障法、产品质量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8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检查。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实效得到提高。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与药品管理、城市快速轨道建设、曲江新区规划建设、法律援助等专项工作报告15个。为了提高审议质量,每次会议前,相关委员会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报告内容进行视察和调研,形成书面报告,供审议时参考,增强了审议意见的针对性。"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都很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改进工作。如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认真落实,一是及时充实机构,明确任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开展节约用水活动;三是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用经济手段促进节水工作;四是提出地下水保护条例立法议案,做到依法节水;五是强化区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节水工作在我市的全面开展。
截止目前,市政府已提交关于专项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8个,使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申诉控告7025件(次),均转交有关机关办理,其中要求报告结果的171件,已办结164件,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常委会按照监督法制定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审查修改和撤销程序、备案审查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对权力义务的设定,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三、围绕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 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常委会按照监督法要求,认真做好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工作,并将决定情况向社会公布。去年以来,已作出决议、决定16个。
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审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6年决算报告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还首次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本级财政超收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和调整2007年市级财政收入预算的决议和决定。常委会审议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各项宏观调控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保持了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同时要求市政府及经济、财政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强化财政监管,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城乡建设和发展。常委会高度重视城乡建设和发展问题,先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为解决城市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常委会及时听取了市政府有关追加贷款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追加国内银行贷款额度的决议。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快发展、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和城市品位的重大举措。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城市快速轨道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要求市政府严格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建设规划,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加大协调力度,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战略任务。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发展都市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要求市政府继续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大农业投入,狠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与意大利庞贝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和授予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托马斯·贝尔先生"西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决定。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统一起来,依法审议各项人事任免事项,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6人(次),其中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30人(次),任免"两院"审判、检察人员60人(次),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坚持对拟任人员任前考察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制度,增强了受任干部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人大意识,为做好本职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积极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注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代表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人大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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