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说明了什么?(迎客松之论BLOG)
有一种观点认为,假冒伪劣仅仅是中国市场经济所特有的现象,外国就没有假冒伪劣。一些人是用此来说明外国资本主义比中国的“社会主义”好,也有人用此来证明外国人比中国人道德高尚。他们在理论上的错误,就是不懂得私有制的市场经济是假冒伪劣的根源。只要是私有制的市场经济,只要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就不可能消灭假冒伪劣,这个道理不仅对中国适用,而且对一切国家都适用,包括那些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
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是于1962年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这时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已经存在几百年了。如果他们美国没有各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事,包括假冒伪劣,何须他做总统的发表什么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特别咨文!?
如果仅仅是美国有假冒伪劣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事,其他国家没有,那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何必存在,又何必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如果当今世界上其他国家已经没有假冒伪劣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事了,那么,“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岂不是多此一举的国际大笑话?!
所以,仅仅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件事实本身,就足以证明假冒伪劣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市场经济的不治之症。假冒伪劣将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共存亡,不存在假冒伪劣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永远都是一个空想,是一个真正的乌托邦之梦。
标签:消费者 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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